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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公安系统的第一冤案(4)

发布: 2011-05-11 09:53  | 来源:未知 | 编辑:4908.com | 查看:

 

由于谭某的“揭发”,使得叶剑英大为震惊,无话可说。后来的事实证明,谭某所对陈泊、陈坤的“揭发”,均是毫无根据的诬陷,他主持的对梁侠、程长清等被捕人员刑讯,使他们被屈打成招,打出了一个子虚乌有的“中统特务集团”。一年后由公安部审理的224名“梁快中统特务集团”成员,最后的结论是没有一个人是特务,根本不存在这么回事,纯粹是谭某搞逼供信打出来的。

 

还有一个与两陈蒙冤案有关的人物,则是当时公安部主要领导。这位满脑子是敌情的主要领导,听信个别人的谗言,作出了错误的判断,而且就是错了也要错到底!尽管他后来心中亦明白,陈泊的冤案是公安部某些人一手制造的,但如果宣告陈泊、陈坤无罪释放,那就意味着一是向党中央、毛主席承认自己搞错了,否定这个案子就是否定了自己;二是放出陈泊无异于放虎归山,生性刚强的陈泊必然会“大闹天宫”,一旦中央决定复查,事情就会真相大白,到头来可就影响太大了!

 

1956年9月16日,在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这位负责人作了题为《我国肃反斗争的主要情况和若干经验》的发言,讲道:“前上海市公安局局长扬帆、前广州市公安局局长布鲁(陈泊),滥用职权,包庇特务,背着党和人民所进行的许多犯罪活动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更大的损失……”同年第20号《新华半月刊》全文转载了这个发言,公布全国。自此彻底封住了关于“两陈案”的不同意见,给这一案件钉了铁钉。1959年8月庐山会议后,这位已离开公安系统的领导,看到了陈泊从监狱里扔出来、被街道清洁工检到上交的申诉材料,登时大为恼火,将这份材料批转到公安部,明确地批示处理。于是,事情被层层追究下去,一直追究到当天值班的看守员。这个受了处罚的看守,提着皮带将陈泊从牢房拖出,狠狠地毒打一顿后,骂着说:“你贼心不死,总想翻案,给老子惹麻烦。你左手残了,右手还不老实,好哇!”骂完一手将陈泊死死按在地上,一手将陈的右手臂向后扳,只听得“卡嚓”一声,陈泊的手臂完全脱臼了,他大叫一声,昏死过去……

 

陈泊、陈坤都是叶剑英点名到广州市接管公安局工作的,又对两陈的工作政绩非常满意,两陈案一出,叶剑英大为不解。他对公安部主要领导说:“陈泊的历史我是了解的,他在南洋的时候,革命立场就非常坚定,以后到了延安,一直表现很好,屡立奇功,是个难得的公安领导干部,怎么会是英国特务、反革命呢?”那位公安部领导的回答是:“你只了解陈泊回国后的那段历史,却不能了解他在南洋被捕后的这一段。”

 

叶剑英说:“他为了处死叛徒,在搞炸药时把手都炸掉了,这能不说明问题?”

 

得到的回答却是:“你怎么能证明这不是‘王佐断臂’的苦肉计?”

 

叶剑英深为陈泊感到不平,然而发火也许对陈泊更为不利,他以解释的语气说道:“过去,在公安战线,利用社会的三教九流,包括反用敌方人员为我服务,这是常用的办法呀。起用那些旧警员,是经过省委批准的,不能把账算到陈泊的头上。”回答是:“那是你的想法,我们认为不完全是这样。”

 

叶剑英无言以对了,只好从长计议,但此后他非但对“两陈案”爱莫能助,自己也被卷入突如其来的政治风波中。其实“两陈案”,是广东政治大地震的先期征兆。

 

1951年11月,中央突然批评广东的土改进度太慢,“就像乌龟爬行”。1952年6月12日,中央专门召开会议讨论广东问题。会议指责华南分局第三书记、省政府第一副主席、省土改委员会主任方方,犯了两条重大错误:一是土改右倾,二是地方主义。曾经受中央派遣来到广东调查情况的薄一波,后来在回忆中写道:“听到有人反映华南分局一些领导同志在使用干部的问题上,存在地方主义倾向,甚至认为叶剑英是带头搞地方主义的。对于这件事,剑英同志虽然当时也和我谈起过,但他不愿多讲,我觉得其中似有难言之处,故未便深问。他要向中央报告一下,希望中央再派人调查,把事实弄清楚。”

 

中央对广东工作的批评,引起极大的冲击。1952年6月,华南分局召开扩大会议,展开对方方的严厉批判,矛头直指三大问题:“广东党的组织存在严重的不纯现象”、“混入了大批坏人”、“敌我问题还没有得到应有的解决”。已经被捕入狱的陈泊、陈坤也被当做重要实例。

 

会议批在方方身上,锋矛却另有所指。会上,叶剑英主动承担了责任,沉重地说道:“主帅无能,累及三军。”“分局领导在方针路线上有严重错误,应我负责,责无旁贷。”

 

方方也被迫作了违心的检讨。这次大会之后,方方被降职,叶剑英也因“身体关系”到北京“养病”。后来,叶剑英气愤地说,广东的土改本来是按中央、中南局布置进行的,毛主席的严厉批评,那是“有人不顾事实告了我的御状”!

 

从这以后,广东的土改愈搞愈左,造成严重后果。与此同时,又掀起了批判冯白驹、古大存等广东省领导人“搞地方主义”的政治运动。最后结果是方方被调走,冯白驹受到处分后调离广东,古大存被撤去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省长职务。两次“反地方主义”的斗争还扩大到广东各地区、市,许多主要领导人相继受到批判、撤职,受到各种处分的干部上万人。仅第二次就处分副省级和厅、局级干部90余人。

 

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就可以理解陈泊、陈坤无端蒙冤,为什么无法得到中共华南分局、叶剑英以及广东省委的强有力保护,又为什么迟迟不能为这桩冤案甄别平反。

 

 

沉重的后语

 

陈泊和陈坤,沉冤将近30年,直至全面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时,继上海“潘汉年、扬帆反革命集团案”平反之后,1982年5月,陈泊、陈坤的冤案才得到了平反。公安部在北京八宝山举行了两陈追悼大会,亦即平反大会。曾经领导过陈泊的叶剑英、彭真、习仲勋,包括解放初期在松江省、吉林省、江西省委担任书记的张秀山、陈正人等都送了花圈。当年与陈泊共同战斗过的许多老同志都来了,吕璜的好友、同在延安七里铺受训的卓琳、邓涛等,都参加了追悼会。公安部长赵苍壁在大会上致悼词,指出:

 

……陈泊同志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革命事业,………在长期的锄奸保卫工作中,坚决打击敌人,保卫人民。特别在延安九年,对保卫延安、保卫陕甘宁边区、保卫党中央、保卫毛主席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广州解放前夕,他被派往接管广州治安。在华南分局和广州市委领导下,迅速恢复了广州的治安。在破案工作中,他总是亲临现场,调查研究,掌握情况,组织破案,防止敌特破坏,保卫了广东各个重要设施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陈泊同志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各项政策。他忠心耿耿,坚持原则,兢兢业业,实事求是,努力工作。他襟怀坦白,大公无私,大胆无畏,刚直不阿,作风正派,热爱党的锄奸保卫事业。他爱憎分明,对敌狠,对己和。他爱护干部,联系群众,遵守纪律,艰苦奋斗,为中国革命贡献了一生。

 

但在全国解放初期,对陈泊同志曾作过错误处理。现经复查,已予平反,恢复名誉……

 

此后,对所有受到“两陈案”株连的人进行全面彻底的甄别平反。曾被逼供信打成“中统特务集团”的梁侠、程长清恢复了党籍、行政级别,分配了新的住房。凡是受“中统特务集团”一案株连的人,由梁、程二人提出名单,一律平反,去世的则予以昭雪。

 

还有一些人得到了平反。如1951年公安部一局负责审理梁侠、程长清“中统特务集团”案的范祥、郝力光、郭松年,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提出根本不存在这样一个特务集团、没有一个特务分子的处理意见,为此受到错误处分。被赶出公安部,处境艰难。范祥、郝力光因为精神压抑,早已去世,只有郭松年尚在。他们也最终被平反。

 

至此,折腾了整整30年,使1000多人无端受到牵连的“两陈冤案”,终于被彻底翻转过来。

 

一桩历史的悲剧结束了。掩卷遐思,不禁要问:“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

 

笔者在不久前访问了吕璜大姐,这位为丈夫无端蒙冤而饱受磨难、却是坚强不屈的革命前辈讲了一席话:

 

悲剧是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造成的,也许不能过于苛责导致和承办这一冤案的领导者。大多数的干部都是从战争中走过来的,当然“火药味儿”很重,对敌斗争警惕性很高。尤其是那时候民主法制极不健全,“人治”的现象在党内占了主导位置,什么事都是由领导说了算,根本容不得不同意见,这样,左倾思潮和做法很容易找到滋生的土壤。陈泊仅仅是公安部建国之初所点的“三把火”当中的第一把火,其后还烧起了几把“大火”,伤害的干部更多。就像十年“文革”那样,最后走到极端,连国家主席都被打倒而迫害死了。这是我们党的历史上一个又一个极其惨痛的教训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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