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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拒绝“南北朝”:斯大林对中国作了些错事(3)

发布: 2010-12-22 19:49  | 来源:未知 | 编辑:4908.com | 查看:

针对南京政府的和平攻势,毛泽东又在1月14日发表了《关于时局的声明》,提出8项条件作为国共谈判基础,以和平方式达到取得革命彻底胜利的目的,使国家少受损失。

 

1月22日,各民主党派领袖及无党派民主人士李济深、沈钧儒、马叙伦、谭平山、朱学范、蔡廷锴、章伯钧、彭泽民、章乃器、陈其尤、郭沫若、沈雁冰等55人,联名发表了《我们对时局的意见》,热诚支持中共8项和平条件,热诚支持解放军进军江南解放全中国:南京国民党政府快要土崩瓦解了,为了苟延残喘,表面上提出和谈,阴谋争取时间,让反革命残余势力在大江以南作最后挣扎,革命必须进行到底,不应苟安纵敌,使革命大业功亏一篑。

 

北平和平解放,国民党华北“剿总”司令傅作义率部接受改编。毛泽东把“北平方式”定为与南京政府和谈的样板,他在3月5日召开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强调,我们的方针是不拒绝谈判,要求对方完全承认8条,不许讨价还价,并警告李宗仁、白崇禧,如不愿接受北平方式,就用天津方式——武力解决。

 

毛泽东既作“北平方式”和平渡江接收江南的准备,又作“天津方式”武力解放江南的准备,早在2月初,就已任命刘伯承、陈毅、邓小平、粟裕、谭震林等5人组成总前委,领导组织渡江战役。

 

国共谈判开始,第一阶段由周恩来与张治中、叶剑英与黄绍竑、林伯渠与章士钊、李维汉与邵力子、聂荣臻与李蒸、林彪与刘斐作个别对话。南京代表口径一致,要求中共不要过江。中共代表同样口径一致:人民解放军必须渡江。

 

4月4日,新华社播发毛泽东撰写的社论《南京政府向何处去》,宣告中外:人民解放军就要向江南进军了,这不是拿空话吓唬你们,无论你们签订接受8项条件的协定也好,不签这个协定也好,人民解放军总是要前进的。

 

鉴于南京代表再三请求中共有所宽容,为争取谈判成功,毛泽东于4月8日起亲自出马,逐个会见南京代表,就战犯名单、军队整编、解放军渡江、联合政府的组建等,凡中共所能作出的让步都交了底,其中的第四点是:人民解放军必须过江,其时机可以在签字后实行,或经过若干时日后再过江。张治中等表示可以接受,于是向南京请示。

 

为给李宗仁考虑的余地,毛泽东更改了渡江时间,4月11日上午,中央军委指示渡江战役总前委:原定15日渡江,推迟至22日。假使政治上有必要,还准备再推迟7天,即23日至29日。

 

然而12日,李宗仁召集“和谈指导委员会”作出5项决议,并指示在北京的谈判代表团遵照执行,内中之一是“渡江问题应严加拒绝”。也在12日,刘仲容经由李宗仁同意,再去北平,临行时李宗仁一再交代他竭尽所能,使毛泽东放弃渡江的条件。刘仲容一下飞机,就被接送到双清别墅毛泽东处,并直言相告,李、白还是坚持划江而治。

 

毛泽东认为这是一厢情愿,解放军已决定近日渡江。毛让刘仲容转告李宗仁:他在解放军渡江以后不要离开南京,如果认为南京不安全,可以飞到北平来,共产党会对他以贵宾款待,那时和谈仍可继续进行。

 

刘仲容立即用电话向李宗仁作了报告,李宗仁无动于衷。

 

 

蒋介石拍案大骂:“文白无能,丧权辱国!”

 

毛泽东得悉李宗仁、白崇禧的态度后,决定摊牌了,13日告诉周恩来:今日下午双方代表团应举行一次正式会议,在此次会议上,解释协定草案的要点,并征求对方的意见。如提出任何异议,不论是内容上的或文字上的,均不要允许修改,只把他们的意见记录下来,以便考虑。另向张治中说明,4月17日必须决定问题,举行签字仪式。18日以后,不论谈判成败,人民解放军必须渡江。

 

当晚的会议上,周恩来将拟好的《国内和平协定草案》交张治中。南京代表团接连两次讨论,提出修改意见40多条,以书面形式交与中共代表。

 

毛泽东指示,坚持应该坚持的,忍让可以忍让的。结果采纳了半数以上,形成了《国内和平协定》最后修正案8条24款。

 

15日的双方会议上,周恩来将定稿的《国内和平协定》交给张治中,并郑重声明:这是不可变动的定稿,南京政府是否同意在协定上签字,于本月20日为最后期限,如果同意就签字,否则马上过江。

 

16日一早,南京代表团的黄绍竑与顾问屈武携带“协定”乘专机飞返南京请示。

 

李宗仁看了“协定”犹豫不决无主张,何应钦、顾祝同等坚决反对。白崇禧也不答应,他恶狠狠地训斥黄绍竑:“亏难你,像这样的条件也带得回来!”李宗仁就更不敢拿主意了,令人马上送去溪口征询蒋介石的意见,同时要求中共暂缓签字日期。

 

蒋介石看过“协定”,拍案大骂:“文白(张治中字)无能,丧权辱国!”他在日记中写道:共党对政府代表所提修正条件24条款,真是无条件的投降处分之条件。黄绍竑、邵力子等居然接受转达,是诚无耻之极者之所为,可痛!余主张一方面速提对案交共党,一方面拒绝其条件,同时全文宣布,以明是非与战争责任之所在。

 

18日,在广州的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遵照蒋介石指令发表声明,拒绝《国内和平协定》,通知在南京的李宗仁和行政院长何应钦照办。

 

何应钦主持行政院开会,作形式上的最终决策,李宗仁列席。参加者有中央党部秘书长吴铁城、参谋总长顾祝同、行政院秘书长王少谷等,他们均是蒋介石的人,一致反对签署“协定”。本已不敢接受“协定”的李宗仁,也只能唯蒋介石之言是从了。

 

19日,李宗仁主持召开和谈指导委员会最后一次会议,决议电告张治中,请中共延长签字期限,就若干基本问题继续进行商谈。当天晚上南京广播:对和平协定8条24款似未便同意,尤以渡江要求,实非即可同意。

 

毛泽东要张治中转告李宗仁,中共拒绝延期签字的要求。20日,李宗仁、何应钦联名致电张治中:中共所提之要求,政府已无考虑余地。南京政府最终拒绝在《国内和平协定》上签字,国共和谈彻底破裂。

 

毛泽东主席与朱德总司令发布《向全国进军的命令》,解放军百万雄师从20日子夜起,分东、中、西三路,在西起湖口,东至江阴的千里战线上横渡长江天险,一举摧毁了南京政府苦心经营了3个半月的江防。23日,南京终于解放——南京国民政府彻底覆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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