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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法"之争与蒋介石软禁胡汉民事件(5)

发布: 2010-11-18 09:12  | 来源:未知 | 编辑:4908.com | 查看:

五、软禁胡汉民事件的影响

       软禁胡汉民的当晚,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全体到蒋宅赴宴,得知胡汉民的"罪状"后,相顾失色,"皆噤不作一言"。蒋称:"诸同志既认展堂举动不对,应即请其辞职。"他提议于明日召集中常会,推举林森继任立法院长,邵元冲继任国民政府委员兼立法院副院长。诸人仍不敢开口。蒋称:"诸同志既一致同意,明日即照此办吧!"陈立夫依仗他和蒋多年的密切关系,客散后拉着叶楚伧去见蒋,叶仍然一句话不说,陈也不敢提出相反意见,只劝蒋"就此罢手,千万不要走极端","再予监禁是不妥的"。但蒋一不做,二不休,盛气表示:"已经做了,就没有办法再掩饰了。"3月2日,蒋介石在国民政府纪念周报告,"面带怒容",指责胡汉民"在中央未有具体决议以前,徒凭个人见解,发为国民会议不当议及约法之言论"。蒋报告后,国民党中央随即召开临时常务会议,通过蒋介石、戴季陶、于右任、蔡元培、孙科等12人提议,决定召集国民会议,"排除一切困难与谬见",确立约法,推吴稚晖、王宠惠等11人为约法起草委员。会议同时通过决议,声称"胡汉民同志因积劳多病","不足膺重要繁剧之任",辞去本兼各职。据孙科回忆,会议情况是:"半句钟之久,无一发言,后蒋作默认,糊涂通过"。3月9日,蒋介石再次在国民政府纪念周报告,一方面继续用"辞职"说掩盖"暴力软禁"的真相,一面大肆鼓吹"党员、官吏无自由"论,声称:"革命的党和革命的政府,因为革命的需要","随时可以限制党员与官吏各人的自由","所以胡同志的行动是否自由,不是什么重大的问题"。云云。软禁胡汉民后,国民党的一党专政进一步发展为全面个人独裁。自此,南京国民党中央和国民政府仅存的一点民主气氛扫地以尽。国民党元老们记取教训,"咸袖手结舌,莫敢一言"。然而,任何独裁统治的力量又都是有限的。人们在辇毂之下的南京无法吭声,但是,在蒋介石鞭长莫及的地方就无所顾忌了。
 

       从3月3日起,属于改组派系统的上海《华东日报》连续发表评论,抨击蒋介石的"独断专行",认为"欲谋解放,除彻底反对个人独裁,实现民主政治外,绝无他道可循"。天津《大公报》也发表评论,认为"政治意见既不能无争,要当以言论为工具,以多数决从违","轨道内之论争,无论党治、法治之国家胥应允许。盖不如此,则政治必腐化,国家必退步"。8日,上海各省公团驻沪联合办事处通电指出:"专制民主,誓不两立",要求南京各院长,各部长,"去职远引","勿为一姓之走狗"瑏瑠。同月底,中国国民党党权运动总同盟发表《讨蒋宣言》,要求开除蒋介石党籍,撤销其本兼各职瑏瑡。古应芬是胡派重要人物,软禁事件发生后,他最早致电蒋介石表示不满,旋即在广东联络陈济棠等人组织"策划机关",研究救胡及组织"西南政府"方案瑏瑢。4月30日,邓泽如、林森、萧佛成、古应芬等四人以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身份联名通电,弹劾蒋介石有"违法叛党"等六大罪状。5月3日,陈济棠以第八路总指挥的名义,率领所部陆海空各军将领联名通电,要求蒋介石"引退"。11日,桂系李宗仁、白崇禧率张发奎等全体将领通电,声援陈济棠等,声称"本军业经下令动员",愿与各方袍泽"趁时奋起,会师长江,底定金陵"。
      

"扩大会议"诸人自离开太原后,反蒋活动的重点转入舆论宣传方面。汪精卫于3月14日发表宣言,指责蒋介石"一面摆酒请客,一面拔枪捉人,以国民政府主席,而出于强盗绑架之行径"。其后,连续发表文电,以"颠覆个人独裁,树立民主政治"及"恢复民主集权制"相号召,呼吁各反蒋派系联合起来。他探悉粤方酝酿反蒋后,即积极表示愿意参加。广东方面秘密征询胡汉民的意见,胡表示同意。南京国民政府内部此际也发生分化。孙科原是蒋倒胡依靠的人物,但他由于看不惯蒋的作为,离宁赴沪,消极抗议。5月5日,致电蒋介石称:"历代各国元首罪己,事本平常",要蒋"自讼自劾"。21日,秘密偕唐绍仪、许崇智、陈友仁离沪赴港,和汪精卫、白崇禧等会面,讨论两广合作讨蒋问题。此后,他即成为西南反蒋阵线中最激烈的人物,演说中有云:"蒋不是寻常老鼠,是一个疫鼠,传染甚速,倘我们不忍些痛,急扑杀之,则全国皆亡不可!"联络既有端绪,唐绍仪、邓泽如、古应芬、林森、萧佛成、汪精卫、孙科、陈济棠、许崇智、李宗仁、陈友仁等于25日联署,通电要求蒋介石在48小时之内下野。27日,汪精卫、孙科、邹鲁等在广州召开"国民党中央执、监委非常会议",成立"国民政府"。除了原北平扩大会议的人马之外,又新增了一批反蒋分子,形成国民党内非主流派系的更大联盟。一个北平,一个广州,前后两个反蒋的"国民政府",用以号召的旗帜都是"民主"与"法治"。
      

由于九一八事变的爆发,广州非常会议所成立的"国民政府"虽然很快撤销了,但是,宁粤对立的局面却一直延续到1936年,长达五年之久。
 

六、余 论

       "民主"与"法治"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现代历史的基本走向。法律不是万能的,但是,在现代社会生活中,法律又是极为重要的。其中,约法、宪法等"根本大法"规定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基本民主原则,规范执政者和人民彼此的权利义务,就尤为必要而不可缺。在强权统治下,法律有时会成为具文,但是,它提供了人民保护自己、揭露强权的武器,还是比无法好。因此,20年代末期,胡适等人要求在国民党统治下制定约法或宪法,保障人权,虽有其局限,但却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合理要求。扩大会议承继这一要求,以之作为反蒋口号,正是看到了这一不可逆转的历史趋势。蒋介石将这一口号接过来也是看到了这一不可逆转的趋势,但是,中国长期处于专制统治之下,个人专断和独裁已经成了一种思维定势和行为定势。当蒋介石与胡汉民发生政见分歧时,既不能诉诸民主的协商和讨论,又不能诉诸辩论与表决,而是无限上纲,暴力软禁。原本是追求民主和法治的努力(虽然是表面上的和形式上的)却变为反民主、反法治的演示。这一事件深刻地说明了现代中国民主进程的长期性和复杂性。
 

       胡汉民与蒋介石的矛盾不仅是复杂的,而且是多重交叉的。就胡汉民将孙中山"遗教"绝对化,反对制定约法来说,他不懂得现代的民主和法治,但是,他又企图运用现代的多权分立制度来反对蒋介石的个人独裁;就蒋介石来说,他准备召开国民会议,制定训政时期约法,显示出他企图迈上民主和法治的道路,或者说,他企图以民主和法治来装点门面,但是,当他遭到牵制,面临反对意见时,他又用粗暴的办法践踏了现代民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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