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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警察什么时候开始叫“公安”的?

发布: 2019-08-10 13:35  | 来源:未知 | 编辑:4908.com | 查看:

      “警察”一词,英文为“Police”。英文的警察定义与中文的定义并不对应。无论从词源还是从词根分析,police都不完全等于现代意义的警察。

 
      古拉丁文时期,“警察”一词带有政治、管理等广泛含义。与其说是一个专有名词,不如说是一个广泛的行政与管理的概念。这一概念与西方古代没有专职警察,警察行为分散于整个社会相适应。从警察史而言,这一阶段叫做“非正式警务阶段”。警察行为由迷信、宗教、禁忌、习俗所贯彻。警务的实施单位主要是家庭与社区。
 
 
      从欧洲中世纪到1829年英国伦敦大都市警察诞生之前。首先于1262年出现了公安员,以后又出现了骑警与宪兵一词,1714年苏格兰任命了警察总监(Commissioner ofPolice),“警察”一词正式在英文中出现。这一时期警察的概念是军事化的、强制性的镇压力量,这些特点随着历史的发展逐步加强。
 
      1829年至今。警察作为专门机构的诞生,警察定义逐步明确并不断发展。
 
      中国为什么管警察叫“公安”?
 
      中文“公安”一词的含义是什么,现在仍在有争议。大部分人认为其含义为公共安全,也有人认为应为公共治安。不过“公安”在译成英文时统一为PublicSecurity,即公共安全。
 
      在世界上,18世纪就出现了以“公安”为名称的政治机构。如美国独立战争期间,法国资产阶级革命以后,新政权中都成立过“公安委员会”。1871年,巴黎公社成立了“公安委员会”,并在其下设“治安委员会”,专掌镇压反革命的警察职能。直到今天,日本设立的“公安委员会”是其警察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1905年诞生了中国的近代警察以后,许多的地方警察机关命名为公安局。以后,北伐军所到省均成立公安局。'八一’南昌起义后,攻克南昌以后中国共产党仍用此名成立南昌市公安局。1931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市公安》一书称:北伐以后,天日重光,各项建设逐渐进行,各市政府与特别市政府相继成立,大有励精图治之慨,易警察厅为公安局,耳目一新。这阶段,力求用新的名称赋予革命的、明确体现社会安宁、公众利益的含义,以区别于旧警察机关。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在我党领导的政权中普遍建立了地方公安局。“公安”已成为一个传统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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